昌吉回族自治州教育事业发展“十四五”规划(2021-2025年)
| 索 引 号: | 信息分类: | ||
发布机构: | 昌吉州政府办 | 发文日期: | 2022-05-23 |
| 文 号: | 昌州政发[2022]52号 | 是否有效: | 是 |
| 名 称: | 关于印发《昌吉回族自治州教育事业发展“十四五”规划(2021-2025年)》的通知 | ||
目 录
第一章 发展基础和发展环境
一、发展基础
二、发展环境
第二章 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二、基本原则
三、发展目标
第三章 主要任务
一、加强教育系统党的建设,提升党建科学化水平
二、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巩固社会主义育人阵地
三、深入推进“嵌入式”教育,坚定不移加强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教育和学习使用
四、推进公共教育服务均等化,构建更加优质协调的高质量教育体系
五、努力促进教育公平,全面提升教育服务贡献能力
六、实施人才强教战略,着力提升教师队伍建设水平
七、深化教育领域综合改革,加快推进教育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八、加强教育信息化体制机制创新,着力提升教育信息化水平
第四章 组织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
二、加强监督考核
三、加强舆论宣传
昌吉回族自治州教育事业发展“十四五”
规划(2021—2025年)
为进一步发挥教育在现代化建设中的基础性、先导性、全局性的重要作用,建设教育强州,办人民满意的教育,根据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和第三次中央新疆工作座谈会精神,按照《国家教育事业发展“十四五”规划》《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教育事业发展“十四五”规划》以及《昌吉回族自治州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制定本规划。
第一章 发展基础和发展环境
一、发展基础
“十三五”期间,昌吉州党委、人民政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贯彻落实第二次、第三次中央新疆工作座谈会精神,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新疆工作的重要讲话、重要指示和关于教育工作的重要论述精神,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治疆方略,特别是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总目标,坚持优先发展教育事业,统筹推进常态化疫情防控和教育事业改革发展,全州教育事业“十三五”规划确定的主要任务和目标圆满完成,教育发展规模、办学水平和综合实力位居全疆前列,人民群众享有更好更公平教育的获得感明显增强,教育服务昌吉州经济社会发展和社会稳定、长治久安总目标的能力显著提升。
二、发展环境
“十四五”时期是我国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之后,乘势而上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进军的第一个五年。进入新发展阶段,立足新的历史起点,科学规划“十四五”教育事业发展,要准确把握党中央确立的依法治疆、团结稳疆、文化润疆、富民兴疆、长期建疆总基调为新时代新疆和昌吉州实现高质量发展提供的历史机遇;准确把握实施新一轮西部大开发战略、统筹推进区域发展,为昌吉州经济社会发展拓展空间提供的战略机遇;准确把握昌吉州加快产业升级和人口集聚、培育发展新动能、服务国内经济大循环提供的政策机遇,推进教育事业发展深度融入全州经济社会发展全局,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结果导向,围绕教育高质量体系、服务全民终身学习的教育体系、优质均衡基础公共教育服务体系、技能型社会教育体系建设,顺应各族群众对公平优质教育的新需求、新期待,持续优化完善教育资源配置,更加突出质量和公平,推动教育领域改革系统集成、深度融合、高效联动,努力实现2035年教育现代化奋斗目标。
第二章 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方略,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贯彻落实第三次中央新疆工作座谈会精神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完整准确贯彻落实新时代党中央治疆方略,牢牢扭住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总目标,依法治疆、团结稳疆、文化润疆、富民兴疆、长期建疆。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贯彻全国教育大会精神,加强党对教育工作的全面领导,坚持优先发展教育事业,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强化为党育人、为国育才导向,用胡杨精神育人、为兴疆固边服务,以建设高质量教育体系为目标,以推动高质量发展为主题,大力实施“昌吉教育提升工程”,加快教育现代化建设,优化教育结构,深化教育综合改革,推进教育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发展公平而有质量的教育,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培养担当民族复兴大任的时代新人。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党的全面领导。
(二)坚持新时代党的治疆方略。
(三)坚持以人民为中心。
(四)坚持新发展理念。
(五)坚持改革创新发展。
(六)坚持统筹规划整体推进。
三、发展目标
通过实施“昌吉教育提升工程”,到2025年,自治州各级各类教育普及目标进一步提高,教育基础条件进一步改善,教育事业发展不平衡不充分问题和教育热点难点问题有效缓解,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水平有效提高,优质教育资源更加均衡,适应新发展格局和高质量发展的教育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进一步深化,高质量教育体系基本构建,教育发展水平全疆领先,教育现代化取得积极进展。
第三章 主要任务
一、加强教育系统党的建设,提升党建科学化水平
1.坚持党对教育事业全面领导。
2.全面加强党的政治建设。
3.夯实学校基层党组织。
4.发挥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
二、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巩固社会主义育人阵地
5.强化思想政治教育。
6.提高德育工作水平。
7.推进法治、生态文明、国防教育。
8.加强和改进学校体育工作。
9.推动学校美育教育工作。
10.强化学校卫生和心理健康教育工作。
11.重视学生劳动实践能力培养。
12.改善社会育人环境。
三、推进公共教育服务均等化,构建更加优质协调的高质量教育体系
13.大力推进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发展。一是扩大学前教育资源供给。二是提高办学水平和质量。
14.深入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一是统筹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发展。二是提升义务教育学校管理水平。三是加快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创建步伐。
15.强力推进普通高中多样化发展。一是高水平普及高中阶段教育。二是加快推进普通高中育人方式改革。三是积极探索普通高中多样化发展新途径。
16.积极推进现代职业教育产教融合发展。一是强化职业教育类型特色。二是提高技能人才培养质量。三是深化产教融合校企合作。
17.加快推进特殊教育医教融合发展。一是全面推进融合教育。二是强化特殊教育保障机制建设。
18.推进民办教育规范健康发展。一是加强民办学校(幼儿园)和校外培训机构管理。二是规范民办教育依法办学行为。
19.发挥教育援疆积极作用。
20.推进兵地教育融合发展。
四、努力促进教育公平,全面提升教育服务贡献能力
21.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
22.全面落实各项学生资助政策。
23.保障特殊群体受教育权利。
五、实施人才强教战略,着力提升教师队伍建设水平
24.强化师德师风建设。
25.深化教师管理改革。
26.提升教师专业素质。
27.加强书记校(园)长队伍建设。
28.依法保障教师权益和待遇。
六、深化教育领域综合改革,加快推进教育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29.深化教育评价改革。
30.深化教育领域“放管服”改革。
31.推动教育服务保障机制改革。
32.加快推进依法行政和依法治教。
33.推动现代学校制度建设。
34.稳妥推进考试招生制度改革。
35.建立健全全民终身学习的教育制度体系。
36.深化新时代教育督导体制机制改革。
一是健全教育督导体制机制。二是加强对县(市)政府履行教育职责的督导评价。三是加强对学校的督导。四是加强和改进教育评估监测。
37.完善教育投入保障机制。
七、加强教育信息化体制机制创新,着力提升教育信息化水平
38.加快教育新型基础设施建设,优化教育信息化应用环境。
39.创新改革教育教学模式,推动教育高质量发展。
40、强化网络信息安全管理,提升教育治理水平。
八、强化教研支撑作用,提升教研服务水平
41.落实国家课程方案,加强课程教学研究。
42.健全工作机制,推进教研队伍建设。
43.多措并举综合施策,助推教研转型升级。
44.聚焦“双减”内涵发展,持续推进提质增效。
45.深入开展调查研究,积极服务教育决策。
第四章 组织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
优先发展教育是各级党委、政府的重要职责。自治州负责教育规划的统筹领导,研究制定落实规划目标任务的具体政策,协调建立共同推进教育事业发展的有效机制。
二、加强监督考核。
自治州将以本规划为依据,对规划实施进展、质量和成效进行监测,根据具体时间步骤开展年度、中期评估,督促按时保质完成规划任务。
三、加强舆论宣传。
充分运用各种媒体,广泛宣传党的教育方针政策,宣传优先发展教育的重大举措,宣传教育事业改革发展的巨大成就。
昌吉回族自治州教育局
2022年5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