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通知公告关于《昌吉州禁止饲养烈性犬名录和大型犬标准(征求意见稿)》征求公众意见建议的结果公告 2023/11/30 8.9k 阅读 459 点赞 查看原文 根据《昌吉回族自治州养犬管理办法》规定,昌吉州公安局会同昌吉州农业农村局多次会商,充分借鉴其他城市禁养犬种工作实践经验,综合考虑犬种特性、潜在危害,拟定了《昌吉州禁止饲养的烈性犬名录和大型犬标准(征求意见稿)》,并于2023年11月24日至2023年11月30日向社会公众征求了相关意见,在征求意见期间,未收到公众其他意见。特此说明。 昌吉回族自治州公安局 昌吉回族自治州农业农村局 2023年12月1日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标签:通知公告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