昌吉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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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转发《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教育厅 国家开发银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分行关于开展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2021/05/06 1.7w 阅读 81 点赞
5月:昌州教办发(2021)22号附件.pdf

各县(市)教育局:

为健全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确保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现将《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教育厅 国家开发银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分行关于开展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工作的通知》(新教函〔2021〕152号)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附件:《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教育厅 国家开发银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分行关于开展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工作的通知》

昌吉回族自治州教育局

2021年5月7日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