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昌吉回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昌吉回族自治州金融工作办公室机构设置的通知

2018/10/22 1.3w 阅读 530 点赞

各县市人民政府,新疆准东经济技术开发区、昌吉国家农业科技园区管委会,自治州各委、办、局,各直属机构:

  根据自治区党委编办《关于设立昌吉回族自治州金融工作办公室的批复》(新党编办〔2014〕149号)精神,昌吉回族自治州金融工作办公室不再隶属州国资委管理,为州人民政府管理、服务、协调金融工作的直属事业机构,挂靠州人民政府办公室,机构规格为县(处)级,核定县(处)级领导职数3名,原州金融办人员编制整体划入,财政全额预算管理。

  昌吉回族自治州金融工作办公室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另文下达。

昌吉回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4年12月3日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